为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彻底纠正农村环境卫生,切实改正乱丢乱倒、乱堆乱放的陋习,根据北湖区委12号文件精神,以“五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序化)为载体,全面推进全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常态化管理,确保全乡村庄亮丽,环境优化的良好氛围,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八个行政村所辖中心区域的住户。
2、乡属单位:乡中心学校、卫生院。
3、乡属企业:乡政府电站、乡过山瑶食品加工厂、猕猴桃加工厂、二号煤款及各村水电站。
二、考核机构
乡环卫办、乡城管办、乡交管办
三、考核内容
1、村级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保洁队伍、卫生设施、经费保障、村容村貌、村组道路、河道卫生、卫生评比栏等。
2、乡属单位考核内容
(1)、中心学校:牵头负责本校内以及各幼儿园开展文明宣传教育、课前卫生教育、环卫基础设施保护、公共卫生整洁等。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及环境卫生状况。
(2)、卫生院:负责本院、各村卫生室的文明卫生宣传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及环境卫生状况。
(3)、乡属企业:各企业法人代表负责搞好本单位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及内外的公共卫生。
四、考核方式
1、各村、乡属单位、各企业根据本考核办法要求,每月对下去内的环境卫生按照考核内容进行1—3次的督查督办或考核,并将每次督查情况记入管理台账。
2、考核组暗访。乡环卫办不定期的对各村、企业、单位进行环境卫生暗访,每次暗访抽查不少于三个村,两个组,企业单位不少于两个,重点暗访环境卫生,相对较差的将暗访结果及时反馈给被暗访单位,暗访分值直接计入当月综合考核得分。
3、考核组明查。乡环卫办、城管办、交管办组成考核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采取抽签方式对各村、单位、企业进行考核,抽签前通知各驻村领导或干部参加,参加考核人员必须现场签字认定,考核结果直接纳入月度计分,并将评分结果报送环卫办备案。
四、考核评分办法
1、按百分制考核细则记扣分
2、乡考核组及被抽查单位参与现场评分,将得分结果纳入当月(或季度),奖罚兑现,并当月(或季度)下发通报。
3、计分规则。按抽签参与单位,分三个档次进行,A得分95分,以上的每分奖50元,评先进单位;95分以下—90分的不奖不罚,为合格单位;得分90分以下的以此类推,每少一分扣50元,视为不合格单位。
五、奖惩办法
1、对各村及单位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统一督查、通报、排名、奖惩、兑现。
2、每季度由乡环卫办牵头,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召开一次点评会,并按季度考核,实行奖惩,对季度考核打分在90分(含)以上,排名在第一、二、三名的村级单位分别给予1500、1000、500元的奖励。对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二、三名的村或单位分别给予1500、1000、500元的罚款。被处罚的村或单位由乡财政所或环卫办统一从工作经费中扣除。罚款用于奖励排名前一、二、三名的村。被处罚的村或单位还要向乡党委、政府作出说明。
3、各村及单位支书、主任、秘书妇女主任工资与环境卫生整治挂钩,考核得分高于90分(含)以上的按100%发工资,考核得分低于90分以下的按折算比例发工资。
4、连续两个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名的村或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对村或单位支书、主任给予追责或免职。
5、乡属单位主要领导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连续两个季度考核被评为倒数第一名的,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给予追责或免职。
六、保障措施
1、各村及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度相应的考评机制和措施,建立健全农村及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2、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坚持以区、乡为主,村及单位补助、农户集资,四级负担原则。乡财务按照1000元一下的村按照3000元/
村、年;1000—1500人的村安排5000元/村、年;1500人以上的村安排7000元/村、年。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由乡财政或乡环卫办按照月(季度)得分拨付。
3、乡环卫办要根据考核标准,严格实行月(季度)考核,计算出各村及单位考核得分,建立好台账,在每月x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乡党政办,一变年终考核复查的依据。
4、对每次督查考评下达整改意见书任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区、乡有个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并在村或单位年终考核环境卫生总分中扣1—2分。
七、本办法由乡环卫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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