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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矛盾调解工作制度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为了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加强人事管理,维护人事使用的严肃性,确保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内设机构应严格执行区编委“三定”方案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增减;确因工作需要各单位新增机构需书面报经局里批准,局机关增设科室报区编委审批。

  二、建立规范有序,权责分明的人事管理制度,系统内干部人事任免程序明确如下:

  1、下属各单位科室(队)副职的任免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并报局备案。

  2、下属各单位科室(队)正职的任免由各单位推荐报局研究批准后任命。

  3、股级干部的任免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情况由局里提名研究决定,并按相关程序办理。

  三、建立干部交流制度。为了充分激发干部职工的潜能,建立合理的用人导向,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鼓励系统内单位之间实行干部交流,取长补短、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四、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各单位要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合理设置干部职工的考核项目和奖惩措施,建立一个务实高效的干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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