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逾期不还款时,出借人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起诉状、身份信息、借条及转款凭证作为重要证据,还需授权委托材料。律师建议提前准备好材料以节省时间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满足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
法律分析
借贷关系发生后,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或经催收后仍不归还借款时,出借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主张债权,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包含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受诉人民法院,最后由原告本人签字按手印,原告为法人的,加盖法人的公章。另外,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份数是被告的人数加一,如果是一个被告,就提交两份起诉状,是两个被告,就提交三份起诉状,以此类推。
2.当事人身份信息,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身份信息。
3.借条及转款凭证作为民间借贷案件的重要证据,原告应当在起诉时提交能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证据。
4.授权委托材料,当事人本人不能亲自到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由他人代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材料及代理人与授权人的关系证明。
律师建议: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最好是事先准备好立案材料,以免在立案过程中多跑路,跑冤枉路,减少时间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结语
律师建议: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事先准备好立案材料,以免在立案过程中多跑路,减少时间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在准备材料时,应包括民事起诉状、当事人身份信息、借条及转款凭证等重要证据,以确保债权得到有效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