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二次入伍的条件跟一次入伍的条件是一致的,不过二次入伍尤其要注意年龄的问题,因为二次入伍的青年往往年龄偏大,是否在入伍年龄的限制范围之内,这需要重新考量。《兵役法》规定,年满18岁至20岁的青年可报名应征,高中毕业生可将年龄放宽至21岁,大专生可将年龄放宽至22岁,本科生可将年龄放宽至23岁。所以,不管你曾经有过几次当兵的经历,只要年龄在允许的范围之内,那就符合入伍条件,即可以报名应征。至于身体状况以及政治背景等条件,这些对二次入伍的青年来说,当然不成问题。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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