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笔贷款只能缩短一次期限
市民刘女士2009年向银行按揭买房,年末岁初,她手头有了些余钱,遂向银行再次申请提前还款。她这次准备提前还15万元,还想把贷款年限缩短到10年。银行回复她,可以提前还款,但不能再缩短年限。
合同里又没有写一笔贷款缩短贷款年限只能申请一次啊。刘女士说,去年提前还款时,工作人员曾口头提醒她,一笔贷款只能办一次。她当时就觉得银行这么单方面规定很不合理。
见刘女士不满,最后,银行工作人员答应她,再帮她申请一下试试。
二、多数银行限制缩短还款年限
刘女士在贷款的银行一家网点的个人金融服务柜台看到,柜台上的一份办事指引上,缩短贷款年限的后面用括号标明一笔贷款只能办一次。
这是省行的规定,已经执行好几年了。一般他们都会在客户第一次提前还款时提醒客户,只能缩短一次还款期限。
目前四大国有银行中,除农行外,其余3家银行都有类似缩短年限只能办一次的规定。工行一位个贷人士解释说,没办法,现在电脑系统里就只能缩短一次,要看以后会不会放开了。而建行的电话客服人员回复,可以办,但需建行审批同意。
一些股份制银行对此更为苛刻。中信、浦发、兴业等股份制银行都要求,提前还贷不能缩短还款年限,只能减少每月的还款额。不过,兴业银行一位个贷负责人透露,虽然规定如此,但实际操作中,也会受理客户的贷款年限变更。
查阅中行、工行、建行、兴业等多家银行个人贷款合同书,关于提前还款一项中约定,只有提前还款需支付违约金的说明,并未提到对提前还款缩短年限的限制。
三、不同银行违约金收取差别大
除限制缩短还款年限的问题外,也有市民发现,银行贷款合同中违约金同样含糊不清。
以一家国有银行的个人贷款合同为例,上面写道,乙方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该申请书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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