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左右,商标局会发出《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受理通知书》。三个月左右,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完成,商标局发出《商标许可合同备案书》。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是指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
办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由许可人直接向商标提出申请。
办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需要准备《许可使用合同》;许可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申请书》。如委托代理公司申请,还需要提交《委托书》。
一、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注意事项:
1、被需要可人必须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被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核准的注册的商标相一致,不得改变注册商标的构成元素
3、被许可使用的商品,必须是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中的部分或者是全部,不得超出这一范围
4、许可使用商标的期限,不能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5、未经许可人的授权,被许可人不得擅自转让、注销或者是变更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也不得将商标许可第三人使用
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许可使用的商标的种类和名称、商标注册证号码
3、合同的性质,是独占许可合同,或者是一般许可合同
4、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
5、许可使用商标的质量标准
6、保证商品质量的有关条款,如许可人向被许可人提供商品图样和技术知道,并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7、许可人保证注册商标效力的条款
8、许可使用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9、违约责任
10、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约定
11、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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