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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应如何应对诉讼?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继承诉讼中,不愿参加诉讼但不放弃实体权利的继承人应被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原告起诉部分继承人时,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为共同原告。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继承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被追加为共同原告。

法律分析

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赠人中有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据此,如原告只起诉部分继承人为被告的,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为共同原告。继承人不愿意做原告又不愿意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作为被追加的共同原告。

拓展延伸

被告的法律辩护策略与诉讼应对

被告在面对诉讼时,应采取一系列法律辩护策略来应对。首先,被告应与律师密切合作,共同制定辩护策略。其次,被告应详细了解诉讼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便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此外,被告应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辩护立场。同时,被告应准备好辩护陈述和证人证词,以有效地反驳控方的指控。此外,被告还应注意维护自己的形象和声誉,避免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不当行为。最后,被告应积极参与和遵守法庭程序,并遵循法官的指示。通过采取这些法律辩护策略和诉讼应对措施,被告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并争取胜诉。

结语

继承诉讼中,若继承人或受赠人不愿参与诉讼且不放弃实体权利,法院会追加为共同原告;明确放弃继承者则不再列为当事人。原告起诉部分继承人时,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为共同原告。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时,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被追加为共同原告。被告在诉讼中应与律师合作制定辩护策略,了解程序和法律规定,收集证据,准备辩护陈述和证人证词,并遵守法庭程序。通过这些策略,被告能更好地保护自己权益并争取胜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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