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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养老保险制是哪年执行的?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社会养老保险于1997年开始正式实行。
我国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后分别于1958年和1978年作过两次修改。
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我国建立了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先后经历初步建立(1950-1966)、“文革”中的破坏以及“文革”后的恢复(1966-1986)、改革与完善(1986年至今)三个阶段。“文革”结束后,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恢复。此阶段的制度特点为:单位成为养老保险金筹集发放的主角,企业完全承担了原来劳动部和工会的职责,制度中的监督与制衡关系不复存在;依然实行现收现付制的模式。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覆盖面狭窄。改革开放后,中国出现了多种经济形式,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仍主要集中于国营企业;企业完全负担社会养老保险,且新老企业负担不均;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无法适应工资制度改革的要求。经济改革使多种经济成分得到发展,企业工资制度也发生变化,以标准工资为基础的养老金计发难以为继;基本养老金没有调整机制,如没有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等;退休条件以及待遇水平与工龄挂钩的做法欠科学。
1993年开始全部实行合同制,缴纳养老保险,逐步推广到其他各个企业,并且逐步扩大缴费覆盖面,陆续出台个体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由于国家是实行先试点,再推广的政策,各个地区实行的时间是不一样的,有先有后。
一、养老保险怎么交
不同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方式是不一样的,以下是几种缴纳方法: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己缴纳工资收入的12%,单位补缴12%;自己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2、公司职员、私企员工:自己缴纳工资收入的8%,单位补缴16%;自己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3、无工作人员:按照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进行缴费,连续缴纳15年就行。个人缴纳的基数有100元、200元直至上千元各种不同的档次,交得越多,退休的时候领得越多。
二、养老保险的领取
养老金的领取需要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主要有下面几个情况:
1、参保人的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可以在参保地领取养老金。
2、户籍地和参保地不一致的,在参保人缴费满10年的地方领取养老金。
如果参保人有多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则到最后一个满10年的地方领取养老金。如果参保人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到10年,那就需要把养老关系转回户籍地,并领取养老金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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