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一般根据不同项目相加确定,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种,补偿金额因此而有所不同。强制拆迁前需要提前通知被拆迁人,并严格依法进行拆迁,如有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对于具体的拆迁补偿金额,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分析
一、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多少?
1、房屋拆迁一般补偿十几万元到几十万元,具体的补偿金额为以下补偿项目相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
二、强制拆迁前需要通知被拆迁人吗?
1、强制拆迁前需要通知被拆迁人。
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
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的房屋都属于合法建筑,而合法建筑若是被拆迁,那么被拆迁方通常是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的。影响拆迁补偿金数额的因素是比较多的,被拆迁方若是不知道自己具体可以获得哪些补偿,在与拆迁方协商确定补偿金数额之前,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结语
房屋拆迁补偿金额一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项目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种,因此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在强制拆迁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提前通知被拆迁人,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补偿情况。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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