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股权质押期间可以变更股东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股权质押期间一般不可以变更股东。以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一、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具体如下:

1、基金份额、股权质押权的设立和出质人处分基金份额、股权限制,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2、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质押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

3、其他股权质押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

根据相关规定,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条件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限制条件有:1、向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质押股权的,要经过半数的股东同意;2、股权质押要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3、未与质权人同意不得擅自转让质押的股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股权质押规定所反映的法律有哪些

股权质押规定所反映的法律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可以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