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企业的债务,由独资企业以全部的企业财产来承担,并由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不足部分予以清偿。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二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