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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已经获得了民事赔偿,是否还能继续追究刑事责任?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法律分析:在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之间,存在着不同的法律目的和标准。被害人获得民事赔偿并不意味着犯罪行为就不存在了,也不能以此为由放弃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可以在取得民事赔偿的前提下,继续向司法机关提起刑事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对侵害其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有权提起刑事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三)》第二百零二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已经获得民事赔偿的,不影响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追究犯罪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同一行为在民事诉讼中已经作出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并已经生效的,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被害人即使已经获得民事赔偿,也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继续向司法机关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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