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3、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登报公告;
4、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告后,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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