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犯罪分子将撤销缓刑,并根据新罪判处刑罚。若在缓刑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督管理规定,或违反判决中的禁止令且情节严重,也会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分析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拓展延伸
再犯罪行的缓刑期内处理方式及其影响分析
再犯罪行的缓刑期内处理方式及其影响分析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在缓刑期内再次犯罪,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一种常见的方式是撤销缓刑,将犯罪分子重新送入监狱服刑。这样做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同时也起到警示作用,防止其他人重蹈覆辙。然而,这种处理方式也会对犯罪分子产生一定的影响。他们可能会感到失望、绝望或愧疚,同时也可能面临家庭、就业等方面的困境。因此,在处理再犯罪行时,应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的个人情况,采取恰当的教育、康复和社会支持措施,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避免再次犯罪。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有助于犯罪分子的改造,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结语
针对再犯罪行的缓刑期内处理方式及其影响,撤销缓刑并重新送入监狱服刑是一种常见的做法,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并起到警示作用。然而,这种处理方式也会对犯罪分子产生影响,可能引发失望、绝望和愧疚情绪,同时也面临家庭、就业等困境。因此,在处理再犯罪行时,应综合考虑个人情况,采取适当的教育、康复和社会支持措施,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避免再次犯罪。这种处理方式有助于犯罪分子的改造,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受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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