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被告不认可原告证据的,需要提出反驳,是否认可原告的证据,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法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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