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借条拍照属于复制品,若对方认可,具有证明债权的法律效力。
若对方提出异议或不认可,法院必须综合其他证据进行审查,
有可能作出不具有证明债权的效力或具有证明债权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