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夏季征兵,6~8月份报名,9月份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六条 在每年的6月30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七条 在每年的6月30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6月30日以前按照直辖市、县、自治县、市兵役局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和初步体格检查。经兵役登记和初步体格检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兵役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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