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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解雇赔偿金怎么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一、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无需赔偿的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劳动纠纷中,用人单位承担上面所有待证事实的举证责任,比如说用人单位开除员工,依据的是(三)的规定,那用人单位就要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二、赔偿金的计算

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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