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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认罪的无罪辩护的规定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1、在被告人已经认罪的情况下,辩护人可否作无罪辩护?笔者认为是可以的,原因有二:首先,这是辩护人的职业属性所决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由此可以推知两点:第一,辩护人的地位是独立的,辩护的依据是事实和法律,而非依附于被告人的主观态度,无须征得被告人的同意;第二,辩护人的责任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无罪的证据,或者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的情况,出于辩护责任(同时也是职业道德),辩护人应当提出无罪辩护意见。其次,这是追求终极司法公正的需要。基于认知错误、理解偏差或外部压力等原因,实践中完全可能会出现被告人虽然认罪但实际并不构成犯罪,或者压根没有实施被指控的犯罪行为等情况,此时辩护人作无罪辩护,对于司法公正无疑大有裨益。

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被告人认罪的其他一些可能。

2、

第一、被告人并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无法判断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被告人认罪是表示,他对他实施了涉嫌犯罪的事实并无异议,而且,他对其行为表示后悔并保证以后不再实施,这足以说明被告人的良好的悔罪态度。

第二、我国刑事诉讼法实行是的“无罪推定原则”,在未经判决之前他就是无罪的,法官也应当先推定他是无罪的,否则庭审过程有悖于刑事诉讼法,其结果亦可能有失公允。

第三、辩护人是法律专业人士现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案的事实,提出他无罪的辩护意见,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独立的。如果我的辩护意见能被法庭所采纳,将使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将还被告人予清白。

因此,被告人的认罪与律师的无罪辩护并不冲突,也不矛盾。而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全部材料来纵观全案,不会因为你的认罪或者不认罪而定局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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