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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购置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根据相关法规,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能够证明房子是用一方的婚前财产购买的,并且全款支付并登记在出资人名下,才能将其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在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未申请,则视为撤回。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然而,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父母出钱购买的房产和继承的遗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法律分析

一、离婚冷静期购置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不管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能够证明房子是用一方的婚前财产购买的,并且房子是全款买下、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候可以不划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6、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7、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哪些情况下房产离婚不予分割?

1、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子

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子,那么离婚时另外一方不能分割;如果买房时间是在婚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贷款购买,但婚后另外一方也参与了还贷,那么离婚时另外一方还贷的部分应该归还。

2、婚前一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汽车

如果一方父母在双方结婚以前已经出钱给其子女购买了房子、小汽车,离婚时另外一方都不能进行分割。

3、一方父母去世留给其子女的财产

一方父母去世,遗嘱明确说明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那么继承的遗产属于其个人的婚内个人财产,离婚时另外一方是无权分割的。

结语

在离婚冷静期购置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问题上,无论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能证明房子是用一方的婚前财产购买,并且是全款买下、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方可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可以不予分割。此外,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或汽车,以及父母去世留给子女的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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