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地税合并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王勇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该说明第二点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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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5日上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
二、新公司怎么申报国地税
(一)企业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二)企业取得税务登记证的次月起进行纳税申报;
(三)企业应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种、申报期限进行纳税申报;
(四)“零申报”,就是纳税人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如无经营收入和所得,或没有应纳税款发生(含亏损及免税),必须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填写纸质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或通过网络纳税申报系统报送。在纳税申报表的"经营收入"或"所得"一栏填上“零”。
三、未来趋势
对于“地税与国税合并”,税务领域的学者表示这是长期趋势,“营改增”或许是国地税合并的其中一个助推器。
“长期来看,不需要这么多人。这些人可以去做别的事。”清华大学财政与税收研究所所长百重恩教授说。他表示,“营改增”试点并未触及中央与地方税收分成的比例,改变的只是地税部门和国税部门的工作量。他表示,随着“营改增”试点行业和城市范围的扩大,地税部门的工作量确实会相对萎缩。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表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税制要改革,税务机构也要改革,相应的税务人员的工作也理应随之调整。他说,“有些地方政府和地方税务机关的人员对‘营改增’有不同看法,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项改革毕竟会涉及地税局的征税范围、机构职责和人员安排。但是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减轻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负担,降低税收征纳成本等角度来看,还是应当按照精兵简政的原则合理设置税务机构和安排税务人员。”他强调,“‘营改增’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中国经济、税制发展的需要并借鉴外国税制建设的经验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任何地区、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服从这个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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