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的户口迁移,须经户口登记机关转辖区法院或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迁入地后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迁移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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