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在保证生活所需的前提下,还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财产会被查封。信用卡欠款行为如果经过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裁定,认为应该要偿还的,持卡人必须履行,拒绝履行的,银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人民法院有权在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的基础上,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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