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规定,吸毒成瘾者在社区戒毒期间或戒毒期满后复吸的,将被强制隔离戒毒。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在戒毒期间吸食毒品、严重违反戒毒协议、再次吸食毒品等情况,都将被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法律分析
社区戒毒期内或期满后复吸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之后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禁毒法》
第38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拓展延伸
预防社区戒毒再次复吸的有效方法
预防社区戒毒再次复吸的有效方法是关键的,这需要一个综合的、多层面的方法来应对。首先,提供稳定的康复环境和支持系统,包括戒毒中心、康复机构和社区组织。其次,加强戒毒者的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支持,帮助他们应对戒断症状和应对压力。此外,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并建立稳定的生活。同时,加强社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对戒毒再次复吸的认识和警觉性。最后,建立有效的监测和跟踪机制,及时发现并干预可能的复吸迹象。通过这些综合措施,可以有效预防社区戒毒再次复吸的发生,帮助戒毒者实现长期康复和社会融入。
结语
为了预防社区戒毒再次复吸,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这包括提供稳定的康复环境和支持系统,加强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支持,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加强社区宣传和教育,以及建立有效的监测和跟踪机制。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有效预防社区戒毒再次复吸的发生,帮助戒毒者实现长期康复和社会融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五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等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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