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2项的规定,涉嫌公然侮辱他人
(一)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四)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
(五)如果不是在公共场合公然用言语侮辱他人,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只是简单民事侵权。由行政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警告。
(六)如果在公共场合,公然侮辱他人,造成严重后果,则是触犯了刑法规定的侮辱罪。比如一帮人在大街上骂一女孩子是破鞋,女孩子受不了,精神恍惚得了精神病,那么骂人的人就要受到刑事处罚。最近有新闻载:一帮老人被开发商雇佣做专业骂人队,对钉子户施行不堪入耳的不间断的骂,直到受不了向开发商妥协,最后专业骂人者受到刑事处罚。
(七)一般性的朋友邻里因纠纷而骂人,社会危害性小,都不会达到侮辱罪的程度;有很特殊的人很记仇的那种人,你惹他一次,他就天天见你就骂,或者在大街墙壁上写骂你的话,甚至在网络上编造丑恶事实骂你,那么他的行为就触犯刑法了。
(八)当自己被骂时,看情况分别对付,情节轻微的,和他理论,用文明的语言回击他,如果对方不依不饶不堪入耳,最理智的做法是报警,让公安对他进行教育,一般给予警告或罚款。
(九)由骂人引起的打架,先动手的肯定不对,如果打成轻伤,构成刑事案件,先动手的肯定要承担一定责任,后动手的可以辩护正当防卫,这样责任就相对轻了。
一、老板骂人难听违反劳动法么
老板骂人难听不违反劳动法,但是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