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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个人所得税怎么退税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房产证个人所得税退税方法如下:
当购买商品房时,应将可退税的家庭成员全部作为房地产权利人写入买房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后即办理“购房者已缴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申请,取得本人的“税收通用缴款书”。等所购住房成为现房,并办妥房地产权利证明后的6个月内,应前往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
线下退税的流程具体如下:
1、纳税人持退税要件到地税局窗口申请退税;
2、窗口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并加盖退库印鉴;
3、到市地税局契税分局查询当时纳税的缴款书;
4、到退税所涉区级财政局国库科审批并加盖退库印鉴;
5、到市财政局国库科审批并加盖退库印鉴;
6、人民银行审批通过,通知地税局窗口,其查询税款是否到账。
综上所述,需要退税的房屋购买人,应在签订房屋购买时将退税人员的名字书写到合同中,按照规定流程递交购买房产证明退还自身的个人所得税。递交材料后,由税务机关的办理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退还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第九条
(一)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二)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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