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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领证需要带什么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在离婚之后也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只要是满足结婚的条件就可以了,在第1次结婚的时候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了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以及照片,那么再婚要带哪些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一、再婚领证需要带什么再婚与初婚一样都是登记结婚。要带上二寸双人合照四张。现在不用去开什么证明了,只要在登记处签一份声明就行了。

二、再婚的流程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字、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如果是再次结婚这个时候办理的材料和第1次结婚是一模一样的,主要带上双方的合照,然后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完成了,一般在20分钟左右可以完成,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网在线律师解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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