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的等级是区分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按不同的伤残程度和伤残类别来进行划分的。而一般残疾人证的等级有四级,等级填写要使用大写汉字(壹、贰、叁、肆)。其中1~2级残疾证的拥有者属于重度残疾,三级是中度,四级是轻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残疾评定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以下简称残疾标准)。
第三条
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第十六条
残疾人证残疾等级填写使用大写汉字(壹、贰、叁、肆),其他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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