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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请律师重要吗?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离婚诉讼不必须请律师,当事人可以独立参与,但在复杂案件或争取更大利益时建议聘请律师;离婚案件通常在三到六个月内审结;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

法律分析

一、离婚诉讼必须要请律师吗?

离婚诉讼不是必须要请律师,起诉离婚,聘请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享有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享有自主权,决定是否聘请律师。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事实清楚,举证简便,没有请律师的必要。当然,若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标的额巨大,证据收集难度指数较大,或者对方存在藏匿或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想要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胸有成竹地争取子女抚养权,建议聘请律师,予以专业性指导,胜诉才更有把握。

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时限是多久?

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通常情况下三到六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离婚案件法院判离的条件是什么?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处理离婚类型案件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一些证据来判断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当然在离婚诉讼过程当中,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必须要请律师来代理案件。

结语

离婚诉讼不必一定请律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诉讼参与权,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如果双方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举证简单,没有请律师的必要。但若涉及巨额财产、复杂证据或争取子女抚养权,建议聘请律师以获得更好的专业指导和胜诉机会。离婚案件通常在三到六个月内审结,具体时限根据案情而定。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是否有效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律师代理并非强制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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