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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合同签了什么时候给钱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房屋拆迁部门要按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拆迁补偿款,支付补偿款后才能拆迁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一、签订房屋拆迁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1、拆迁之前必须要有公示

一般来说,各地政府都会在拆迁之前向拆迁区域发布拆迁公告,内容里要写明拆迁的原因、期限、单位、安置情况、补偿办理的时间和地点,并且需要广为张贴,让每一户被拆迁人都了解知晓拆迁事项,方便拆迁者行使自己的权利。

2、不要签署空白协议书

在拆迁过程中,很多开发商都为了房子早日建好,不让拆迁户耽误时间,往往会使用各种方法让你签协议。口头承诺是最常使用的计量,通常将赔偿说的天花乱坠,但到了真正赔偿的时候,却又跟当初允诺的完全不同,要知道这样的口头协议是一点作用都没有的。因此,如果开发商只给你一份空白的格式协议就让你签字,那么一定不要默许。口头上的许诺必须通过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合同不能留白,防止开发商事后涂改或不认账。

3、赔偿款比周围的房屋市场价还要低

国家对拆迁补偿的数额有明确的规定,拆迁款不能低于拆迁户所处周围市场的价钱。因此大家应该把周边房屋市场的价格打听清楚,然后提出更高的赔偿。另外,拆迁款除了房屋的占有费,还应该包括了拆迁户今后生活的安置费。安置费需要比现有的生活水平略高一点,至少持平,绝不能低于或超过国家的上限。

4、开发商提出先拆迁后补偿

很多拆迁商怕前期投入太多或是为了赶工期,就会提出此等无理要求,这是违背国家拆迁政策规定的。大家要坚定自己的立场,不要妥协。因为要是等他拆了房子,很有可能以此为筹码借机谈条件,减少拆迁赔偿款。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情况,万一遇到资金链断裂跑路的开发商,房子和钱都没了,到时候可能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正常情况下,确定拆迁后,均是先签协议,然后给补偿款,最后才拆迁。

5、拆迁补偿不全面

国家规定:无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都应该土地上的附着物全面进行补偿。因此如果只给补偿房屋,而对附着物及收益只字未提的话,就要主动提出来。另外,现在的拆迁政策都是要求双向补偿,也就是说对宅基地和房屋分别进行补偿,所以要在合同上核对一下。

6、确定拆迁主体的合法资质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只有县级以上部门才有审批房屋拆迁的资格,乡、村根本就不属于拆迁征收房屋的主体。而且,具体执行拆迁的企业也必须是具有相关部门审批的合法资质,冒牌单位即使承诺的再好,也不能跟他签合同。

二、房屋拆迁合同内容有哪些

拆迁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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