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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债务的解决途径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协议离婚欠款处理:个人欠款个人偿还,共同欠款用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1064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和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分析

协议离婚欠款的处理:

(1)个人欠款由个人偿还。

(2)共同欠款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与债务清算

在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和债务清算是重要的议题。首先,财产分割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平分配,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双方可以协商划分比例,或者通过法院判决进行分割。其次,债务清算是指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如何处理。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债务的分摊比例,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在处理欠款时,可以选择一次性偿还或分期支付。最重要的是,双方应该保持沟通和合作,确保财产分割和债务清算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结语

在协议离婚中,处理欠款问题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个人欠款由个人偿还,共同欠款以共同财产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双方需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法院判决。在财产分割和债务清算过程中,双方应保持沟通和合作,确保公正合法。处理欠款问题需要慎重考虑,选择适合的偿还方式,确保离婚过程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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