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可解除劳动合同,精神病需鉴定治愈才不可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法律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履行约定义务。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用人单位可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工资解除合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一、职业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1、可以的。
2、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职工患精神病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1、对在治疗期已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不能解除合同。治疗期满未能治愈,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2、一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就终止。
3、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像是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5、劳动者并不能胜任工作,巾帼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只是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职业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职工患精神病的情况,如果在治疗期已治愈或病情轻且稳定,具有劳动能力,则不能解除合同。若治疗期满未能治愈且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则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根据合同期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况,用人单位也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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