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二)对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一、家庭暴力案件当事人是否只能自诉
家庭暴力案件当事人不是只能自述。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第二、三款规定,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法律规定对家庭暴力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家庭暴力的救济措施:
1、旦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要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单位进行劝阻和调解;
2、受害人有权要求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4、被害人有权要求遗弃家庭成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和调解;
5、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赡养费、赡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6、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
7、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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