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双方对案件有争议的,可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想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该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怎样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需要对医疗过错进行技术鉴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被烫伤的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或患者及其家属通过协商应当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三、医疗纠纷鉴定程序
(一)鉴定的提起: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
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二)鉴定的受理: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
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三)专家鉴定组的组成: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医学会应当提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从专家库相关学科专业组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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