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在燃放烟花时,未仔细阅读燃放说明,用明火即打火机点燃引线,增加了燃放的危险性,是造成自身损害的原因之一,自己可适当减轻自己的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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