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成年人的监护人有: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被监护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其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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