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一、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办
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员工可以找管理人发放欠薪。
由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就自动终止了。公司破产,公司应当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如果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也要依法支付。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后,会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会管理和处分公司的财产。破产财产清偿是有顺序的,员工的债权在破产清偿程序中除了担保债权,扣除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之后,是第一顺序优先受偿的,优先于税款和普通债权。职工可以要求法院在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工资。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步骤:
1、成立清算组;
2、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3、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4、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5、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7、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
二、破产人无财产可以分配的
企业破产法第120条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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