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要形式如下: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
二、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行为。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
三、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行为。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
四、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行为。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五、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行为。如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它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包括很多犯罪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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