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合同的要件包括:
1、合同具有相对方,且相对方均具有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2、相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订立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规定;
4、相对方能就订立合同等事项协商一致;
5、合同成立的其他要件。
一、要约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不具备这些条件,作为要约在法律上就不能成立。要约成立的要件有四个:(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要约人必须使接收要约的相对方能够明白是谁发出了要约以便作出承诺。因此,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必须能够特定化。(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合同因相对人对于要约的承诺而成立,所以要约不能对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相对人以外的第三人发出。(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这要求要约的内容必须是确定的和完整的。
二、子女与父母之间可以签合同吗
可以。如果符合下列要件,是有效的,即父母和本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租房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三、民法典规定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以下这些: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④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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