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部门对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则需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或国家规定支付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费或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并加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1、对于拖欠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劳动监察如何维护劳工权益
劳动监察机构在维护劳工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他们通过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确保工资按时支付,避免拖欠工资问题的发生。其次,他们积极介入劳资纠纷,提供法律援助和调解服务,确保劳工权益得到合理保护。此外,劳动监察还加强对劳动合同的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防止劳工权益受到侵害。同时,他们开展劳动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劳工的法律意识,使劳工能够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综上所述,劳动监察机构通过多种方式维护劳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结语
劳动监察机构在维护劳工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确保工资按时支付,避免拖欠工资问题的发生。他们还提供法律援助和调解服务,确保劳工权益得到合理保护。劳动监察加强对劳动合同的审核,防止劳工权益受到侵害。同时,他们开展劳动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劳工的法律意识,使劳工能够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综上所述,劳动监察机构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维护劳工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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