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公司章程;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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