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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优待证大概什么时候发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法律主观:

退伍军人优待证一般在退伍后办理相关手续时马上发放或一年内发放。办证人员范围:全市退伍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第一步: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 户籍所在地 乡镇军人服务站或工作单位办理。 第二步:烈属携带《烈士证》、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军人服务站或工作单位办理。 第三步: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携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军人服务站或工作单位办理。 第四步:病故军人遗属携带《病故军人证明书》、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军人服务站或工作单位办理。 1、以上人员凭河北省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制发的《河北省退役军人优待证》可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公路、航空、港口、金融、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服务。 2、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医疗服务机构享有优先挂号等服务。 3、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游览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凭《优待证》免门票费。 4、凭《优待证》优先办理民政服务事项。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应当优先收养或入住。对符合条件的孤老退役军人,按照本人自愿原则安排入住光荣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

法律客观:

《 上海 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证》第八条 区民政局应当自批准发放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等相应待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次发证材料的核定,并填写《上海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优待证发放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市民政局复核。 市民政局自收到区民政局的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复核。对符合发放规定的,送制证中心制作《优待证》;对不符合发放规定的,通知区民政局向申领人说明理由。 区民政局应当自收到市民政局签发的《优待证》及复核材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发放对象发放《优待证》。 优抚对象的户籍和优抚关系从外省市迁入本市,或随军的优抚对象移交本市安置后,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发放范围的,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应当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向其发放《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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