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贿赂,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受这些机关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的行为。
商业贿赂既有刑法上贿赂犯罪行为的共性,也有其特殊的个性。贿赂罪构成的主观故意方面和给付(或获得)财产的客观行为方面对于商业贿赂的构成也是必需的要件。但商业贿赂行为在行为主体、目的、侵害客体和法律的制裁等方面与贿赂罪(包括一般贿赂罪和商业贿赂罪)仍然是有所区别的。
一、商业贿赂与一般贿赂区别是什么
商业贿赂行为与一般贿赂罪的区别表现在以下方面:
1、行为主体不尽相同
除两罪的行贿主体均是单位的情况下,商业贿赂犯罪的行贿主体是指经营者,包括各种经济成分的市场经济主体。而普通贿赂犯罪的行贿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受贿主体上,商业受贿犯罪的受贿主体既可以是一般受贿主体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普通贿赂犯罪的受贿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
2、行为对象和目的不同
商业贿赂犯罪的对象是交易相对人或者与交易相对人有密切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经营者与贿赂对象的法律地位往往是平等的。其动机与目的也比较单一,主要是为了销售或购买商品,取得有利的交易条件和机会。而普通贿赂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行贿者与贿赂对象的法律地位往往是不平等的。其动机和目的也比较复杂,可能是为了得到上级的提升,或为了免受法律的制裁等,需要受贿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为行贿者带来利益。
3、行为发生的领域不同
商业贿赂犯罪发生在商品流通领域中,普通贿赂罪除存在于商品流通领域中外,还可能发生在任何一种行政管理领域和司法审判领域中。
4、贿赂内容不尽不同
商业贿赂犯罪的贿赂内容有财物和非财物的“其他利益”两种,而普通贿赂犯罪的贿赂内容只有财物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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