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房产的委托公证地常是在公证当事人其中一方的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进行办理的。已婚夫妻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受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文本、房屋买卖合同等资料。单身人士要带身份证、户口本、未婚声明书和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信、房产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书文本、房屋买卖合同等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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