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不低于”原则,首先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试用期工资的最底线;其次,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风险提示】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限,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但是试用期必须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为了相互了解对方的情况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期限。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应当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
试用期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2、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风险提示: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试用期内职工的工资标准是什么
法律规定,试用期内职工的工资标准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但是却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如何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规定明确了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在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的问题上,有些用人单位采取种种方式,极力压低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有的甚至仅给生活费,以达到从劳动者身上获取更多超额利润的目的。由于法律法规对试用期的工资水平并未作明确规定,给了不法用人单位以可乘之机。针对现实中存在的利用试用期剥削劳动者的现象,《劳动合同法》作出了具体规定,以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利。《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有两层意思:一是用人单位在规定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时,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者本人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期满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二是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时,即使符合第一层意思的规定,但同时还应当做到,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只有这两点都符合了,用人单位所确定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报酬才是合理合法的。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事后应尽量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不能补休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1)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点)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2)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3)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风险提示】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提成工资、包干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均按照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办法和标准支付。
劳动者的法定试用期是多长
劳动者的法定试用期的规定如下: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风险提示】以往用工以一年劳动合同约定3个月试用期最为常见,《劳动合同法》中则把一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缩短为2个月。这样一来,很多单位为了有充分时间考察员工,都希望维持3个月试用期,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中三年劳动合同最长可以签订6个月的试用期,这样合同仍签订3个月试用期的话会有法规赋予的多余3个月灵活期间。 该内容由 顾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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