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刑事案件申诉的法律规定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当事人或者其家属、律师发现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存在不公正的现象可以向该机关进行申诉,比如冻结了和案件没有关系的财产,比如过了拘留的时间还不释放,比如发现司法人员贪污或者挪用了查封的财产等等情况都可以申诉,该机关受理申诉后要及时处理,当事人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一、劳动仲裁开庭后的程序是怎样进行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

(二)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三)劳动纠纷证明,比如没发工资,就找证据证明没发工资,工伤就找证据证明存在工伤,等等;

(四)身份证明,你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用人单位证明,比如工商登记资料;

(五)上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得交纳一定的仲裁费用办理程序: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保障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和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三十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法院判错了怎么处理

一般法院是不会出现判决错误的现象,如果出现判决错误,在判决没有生效的情况下,可以聘请专业律师在规定时间之内进行申诉。诉是法律允许给予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一般民事类型的案件有15天上诉期限。如果错过了上诉期限,只能向上级法院继续提出申诉。即使已经到了二审判决,也是可以申请再审。

三、仲裁机构以过了日期不予受理怎么办

仲裁机构以过了日期不予受理,可以看是否可以诉讼,还未过诉讼时效,可以申请诉讼。

一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而耽误了申诉时效,仲裁委员会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1)对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就丧失了申诉的权利,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例如,因地震、水灾、火灾等现象产生的或者因战争或其他类似的军事行动等社会现象而产生的情况。“其他正当理由”则范围很宽,例如当事人不知道有仲裁委员会而向其他部门申诉延误时效或者生病,或者童工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等,至于“理由”是否正当,则应由仲裁委员会认定。

(3)申诉时效届满还要查明有无申诉中止的情况。如果扣除中止时间后不超过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