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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合同要如何判定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假合同是指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出于某种非法的目的,故意签订无法履行或根本不准备履行的合同。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实践中,假合同一般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以高额回扣作诱饵,以达到顺利签约的目的。二、在假合同的签订中,欺骗方往往在很多条款中给对方以优厚的条件。三、合同的主体多为“皮包”公司和个体经营者。假合同的主体大多数是一些无资金、无场所、无办公机构的皮包公司和个体经营者。他们采取种种手段,制造经济实力雄厚的假象,诱使对方上当。四、合同的极个别条款制订得十分苛刻。为了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根本不准备履行,在大量的优厚条款中,往往隐藏着制订得十分苛刻的个别条款。五、异地签订合同。为了弄假成真,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对方人地两生,不知道自己底细的弱点,在异地签订合同。六、成交多为新客户。七、利用各种亲戚朋友等关系蒙蔽对方使对方放松警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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