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按照数罪并罚原则被决定执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否适用缓刑问题,刑法中未作出数罪并罚不能适用缓刑的规定。
一、缓刑期间又犯新罪还能判缓刑吗?
缓刑是有一定的考验期的,在缓刑考验期的,需要遵守缓刑规定,遵守法律,不得犯罪。那么,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怎么处理呢?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从条文规定间的关系来看,缓刑期间过失犯罪也不应再适用缓刑。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数罪并罚后必须是实际执行的刑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从该款条文的规定来分析,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有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时都必须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期间又犯罪处理办法主要是什么
缓刑期间又犯罪处理办法是撤销缓刑,对新犯罪作出判决。对前罪和后罪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前未判决其他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依照规定决定执行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
三、现行法律对累犯做缓刑的规定?
累犯不可以判缓刑。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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