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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申诉流程是什么?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刑事案件申诉的流程如下:

1、人民法院收到申诉后,均应登记,认真审阅;

2、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进行全面审查;

3、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

4、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刑事案件申诉所需材料

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刑事案件到哪里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案件起诉申诉权怎么确定

刑事案件申诉受理部门的确定:

刑事案件申诉的受理法院其实就是申诉的管辖权问题,法律对于申诉的管辖做了明确的规定。

由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的有:

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五)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管辖的有:

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八条规定,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办理。

刑事案件家人可以申诉吗

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对刑事案件之外的其他案件,原则上本人不同意不做出授权委托,家人无权申诉。

申诉刑事案件的时间到哪里?

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 该内容由 王刚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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