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是特殊的民事主体,清算组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破产清算工作为限;没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清算工作的完成,清算目的得以实现,清算组失去继续存在的理由。
一、公司解散有哪些法律责任?
公司解散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股东、董事或实际控制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和连带清偿责任等民事责任。清算组妨碍清算还可以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二、清算组是否可以作为被告
清算组只能以公司的名义,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不能作为被告。在公司清算期间,在公司注销前,公司法人资格继续存在,相关诉讼活动仍应以公司法人名义进行。如果公司已经设立了清算组,一般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如果没有成立清算组,则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三、公司如何注销清算
第一,首先是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在企业宣告破产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接收破产企业,清算组是由股东、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士组成。第二,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后,破产企业就开始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监管、清点、评估、处理以及分配等事项,此时清算组也有权代表破产企业参加民事活动,清算组的各种行为必须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需要及时汇报工作。第三,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组根据严格的计算后提出分配财产的方案来分配破产财产,并且需要参考债权人的意见,并上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第四,清算终结。企业破产办理注销登记。破产财产分配完成,预示着企业法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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